路加福音22:14-20

14 時候到了,耶穌坐席,使徒也和他同坐。 15 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。 16 我告訴你們,我不再吃這筵席,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。」 17 耶穌接過杯來,祝謝了,說:「你們拿這個,大家分著喝。 18 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等神的國來到。」 19 又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掰開,遞給他們,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。你們也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 20 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

今天我們看到主耶穌設立聖餐,在當晚設立聖餐時,主耶穌宣佈祂來這世界的目的就是為我們受死。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飯後祂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為你們流出來的。」(路22:19-20)「為你們捨的」和「為你們流出來的」就是聖餐核心的意義。主耶穌的一生是為我們而來到這世界,為我們而生,經歷人間百般的苦難,更重要的是祂也為我們捨命,流出祂的寶血。

耶穌設立聖餐時,祂完全明白這是祂的使命,也在實際行動上表現出來。祂在聖餐時為門徒洗腳,祂擘開餅、舉起杯,宣告自己將要受死;祂在客西馬尼園知道全部門徒睡着了,並且全部門徒都將會離祂而去,祂只是叫他們警醒一點。祂自己很辛苦,汗如血滴在地上,祂卻堅持下去。當我們每次參加聖餐時,就看到主耶穌的堅持和捨己;這樣,我們有甚麼苦捱不下去呢?有甚麼是不能捨去的?為主的緣故,有甚麼不可以放下?為主的異象,為了主交託給我們的使命,又有甚麼不可以繼續走下去?(張振華牧師)

在最後的晚餐中,耶穌對門徒說:「今夜,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。…但我復活以後,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。」(太26:31-32)耶穌復活之後,天使對婦女說:「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,說:『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。在那裡你們要見祂,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。』」(可16:7)

提比哩亞海最初名叫革尼撒勒湖,又稱為加利利海,最後因為湖畔新建的提比哩亞城而改名為提比哩亞海。耶穌受害後,門徒可能一度回到加利利,在彼得「我打魚去」號召下,他們重回被呼召前的現場,重操捕魚舊業,同樣經歷整夜勞力、徒勞無獲的窘境;復活的主在岸邊,不僅再一次讓門徒經歷漁獲豐收,也預備了餅和魚,邀請他們共進早餐(約21:1-14)。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,這是第六次顯現;對使徒而言,這是第三次顯現(第一次,約20:19-23;第二次,約20:24-29)。

使徒們經歷耶穌被捕、受死、復活…這段驚心動魄的過程後,他們的心境需要沉澱、調整,需要重新被鼓舞;當他們再回到三年前起初被呼召之地(路5:1-11,太4:18-22,可1:16-20),一幕幕過去的場景再次呈現…

相近的地點,起初在加利利海西北邊,現在是加利利海西南邊。相同的夥伴,起初有彼得、雅各、約翰,現在增加了多馬、拿但業和另外兩個門徒。相同的窘境,當時他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魚,現在這一夜,他們也沒有打著什麼魚。相同的吩咐,過去耶穌要他們把船開到水深之處,下網打魚,現在耶穌叫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相同的得著,過去漁獲裝滿了兩隻船,甚至船要沉下去,現在那網滿了大魚,共一百五十三條。

使徒們上了岸,就看見那裡有炭火,上面有魚,又有餅。耶穌邀請他們吃早飯,使徒們知道祂是主,卻不敢應對。「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(約21:13)」這段話很扼要的詮釋出「耶穌不改變」的事實,復活前和復活後,祂一樣真實的與使徒們同在,呼召不變,吩咐不變,得著也不變。

昨日今日直到永遠耶穌不改變

何等美好榮耀信息,憑信能稱義;昨日,今日,直到永遠,耶穌不改變。

祂愛拯救醫治罪人,解殘疾苦困;振作哀傷,平靜風浪,榮耀歸主名。

祂是失喪罪人良友,今祂來尋找;罪人來到祂的腳前,悔改得赦免。

祂曾說我不定你罪,不要再犯罪;當天所說祂的寬恕,今天仍不改。

曾來世上醫治困苦,祂手顯大能;今天依然醫治憂傷,藉祂口中言。

曾有婦人摸祂衣繸,頑疾得痊癒;今日因信主恩醫治,仍豐盛賜下。

當天以馬忤斯路上,主伴同門徒;今天一生我的路程,主與我同行。

主要降臨快將回來,我們必得見;仍是那位駕著雲彩,耶穌再顯現。

昨日,今日,直到永遠,耶穌不改變;天地縱變,耶穌不變!榮耀歸主名!

榮耀歸主名!榮耀歸主名!天地縱變,耶穌不變!榮耀歸主名!

@林大惠教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