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|
|
問題答疑
潔淨和不潔淨的食物
|
|
問:
舊約所說不潔的物不能吃(利未記), 現在可以嗎(eg. 豬肉等)? Why the difference?? Thanks!
JoAnne
|
|
Dear JoAnne :
這個問題要分兩個部份來看。
一,舊約裡的律法和條例是寫給以色列人的,包括潔和不潔的肉類。
二,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裡,還有另外一層的意義,就是“比較適合人吃的”和“不適合人吃的”。
所以一,身為外邦信徒的我們,並不在這些條例之下。在《使徒行傳》裡的耶路撒冷會議,耶穌的弟弟雅各為了這些爭論做了一個總結:“所以據我的意見,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;只要寫信,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,並勒死的牲畜和血” (15:19-20)。
二,即使如此,我非常相信,若人願意按著神所定的去行,他的健康必得到極大的好處。現在我們已經知道吃豬肉一定要煮熟,因為豬肉裡有太多寄生蟲;吃蝦蟹,膽固醇很高,等等。神所訂的,人願意遵行,只有好處,沒有壞處。完全按各人心裡所受的感動。
祝分別為聖
舟子敬上
|
|
 |